浙传党宣〔2010〕3号
各二级学院:
宣传橱窗是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学校中心工作及反映师生精神风貌的重要阵地,具有直观性、及时性,可以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宣传橱窗应该真实及时地反映各二级学院的工作成果,展示各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思想文化建设中的成绩,展示教职工、学生在工作和各类活动中的精神面貌。
为配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制纪律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决定开展宣传橱窗评比。评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教学区东大门边的各二级学院宣传橱窗为主进行评比。
二、各二级学院应以元旦、五四青年节、十一国庆节及迎新、毕业等重要时间点开展宣传,宣传橱窗每学期应更换二期以上。
三、学校每年开展二次宣传橱窗的抽查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将计入该学院校园文明建设的考核中。
四、本次宣传橱窗的检查评比时间定于2010年5月4日,将根据宣传橱窗的主题、内容和版式等要素进行评比,设优胜奖3名。
五、比赛结果将在网站、校报上公布,并给予物质奖励。
党委宣传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院 橱窗 评比 通知
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