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0日隆重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月7日,浙江省文明办转发了表彰文件。全省共有68家单位获此荣誉,其中高等学校只有我院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入选。
这是我院继2005年、2006年先后被评为杭州市文明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标志着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去年我院还顺利通过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复评。
近年来,我院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文明单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育人为中心,大力推进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教学科研业务建设和环境秩序建设,不断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得到显著提升,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积极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蓬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