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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关于表彰2010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和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4-21  来源:   点击量:

浙传院〔2011〕29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和《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经评选,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5个部门为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授予管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社会科学部等3个学院(部)为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现予以公布表彰:

一、2010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

(一)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5个):

第一名:党校办、综合档案室、政策研究所、高教研究所,部门每人奖励1千元;

第二名:党委组织部,部门每人奖励8百元;

第三名:人事处、离退休办,部门每人奖励5百元;

第四名:教务处、招生办、教学质量监控办,部门每人奖励5百元;

第五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就业指导中心,部门每人奖励5百元。

(二)机关效能建设合格集体(19个):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文明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国际教育学院(筹),保卫处,科研处,桐乡管委会,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团委,工会,发展合作处、校友办,校园建设处,信息化办公室,审计处,纪委办、监察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实验电视台、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2010年度文明单位考核

(一)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3个):

第一名:管理学院,奖励3万元;

第二名: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奖励2万元;

第三名:社科部,奖励1万元。

(二)创建文明单位合格集体(7个):动画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音乐学院、后勤管理处。

(三)电子信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参加2010年度文明单位复评,成绩为优秀,保留浙江传媒学院校级文明单位称号,每个学院各奖励1万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表彰 决定

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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