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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组织部门要充分听取统战部门的意见。统战部要积极推荐党外干部人选,会同组织部共同培养、共同考核、共同研究,并提出使用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校党委在决定对党外领导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应事先征求统战部的意见。校党委研究有关党外干部的人事安排时,统战部长列席党委会。
上一条:统战工作应有经费保障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制度
下一条:有关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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