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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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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学院宣传橱窗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3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请各单位对本部门宣传橱窗内容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宣传意义:

        宣传橱窗是校园重要宣传阵地之一,是展现学院和部门风貌的窗口,是校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相对于其他宣传手段来说,惠而不费。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很好地利用起来,及时更新橱窗内容。

        2.本期橱窗宣传内容更新要求:

       (1)结合各学院的实际和特点,真实鲜活地反映学习雷锋、深化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等。

        (2)反映“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3)反映学院分团委各项活动和学生的精神面貌。

        3.时间要求:

        每学期橱窗更新至少2次,一年至少更新4次。时间统一为: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五月以及十一月中旬,应及时更新。多更新不限。本期橱窗内容更新应在五月中旬前完成。

        4.评比考核:

        每学期,文明办将组织评比考核一次。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将计入室外宣传总考核成绩中,并列入每年度精神文明单位考核评分指标。考核内容是:

        (1)内容是否及时更新(60分)。不及时更换宣传窗内容的,每少一期扣20分。每增加一期加20分。更新速度占10分。

        (2)图文并茂、以图片为主;新颖大方、富有创新性、吸引力;语言规范准确。(20分)

        (3)对所属宣传橱窗的设施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宣传橱窗的完整、洁净,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20分)

        目前,动画学院、新媒体学院等已经及时更新,希望其他二级学院也能及时更新所使用的宣传橱窗内容。宣传部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就更新情况进行检查。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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