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请各单位对本部门宣传橱窗内容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宣传意义:
宣传橱窗是校园重要宣传阵地之一,是展现学院和部门风貌的窗口,是校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相对于其他宣传手段来说,惠而不费。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很好地利用起来,及时更新橱窗内容。
2.本期橱窗宣传内容更新要求:
(1)结合各学院的实际和特点,真实鲜活地反映学习雷锋、深化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等。
(2)反映“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3)反映学院分团委各项活动和学生的精神面貌。
3.时间要求:
每学期橱窗更新至少2次,一年至少更新4次。时间统一为: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五月以及十一月中旬,应及时更新。多更新不限。本期橱窗内容更新应在五月中旬前完成。
4.评比考核:
每学期,文明办将组织评比考核一次。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将计入室外宣传总考核成绩中,并列入每年度精神文明单位考核评分指标。考核内容是:
(1)内容是否及时更新(60分)。不及时更换宣传窗内容的,每少一期扣20分。每增加一期加20分。更新速度占10分。
(2)图文并茂、以图片为主;新颖大方、富有创新性、吸引力;语言规范准确。(20分)
(3)对所属宣传橱窗的设施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宣传橱窗的完整、洁净,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20分)
目前,动画学院、新媒体学院等已经及时更新,希望其他二级学院也能及时更新所使用的宣传橱窗内容。宣传部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就更新情况进行检查。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