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定期召开座谈会。由校党委领导主持,邀请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参加,专门听取他们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党总支每学期也应定期听取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对学校及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协商座谈会制度。不定期举行,由校党委领导主持,邀请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部分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就学校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的重要举措的出台和调整进行协商,征求意见。除座谈会外,统战部应做好联络工作,畅通上述重点统战对象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3、情况通报会制度。不定期举行,由校党委领导或党委统战部部长主持,邀请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部分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就学校有关重要工作、重大事件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精神予以通报;
4、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对于统一战线团体或者个人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会上未能即时答复或未完整答复的,同统一战线团体及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由党委统战部商有关部门作出反馈意见,及时向提出者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