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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发布日期:2013-08-29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要求, 我校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进行了申报,并先后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审查和遴选,被确定为“十二五”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单位。

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是2004年立项的浙江省第三批普通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于2012年6月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的验收。中心整合校内音视频制作高端实验室资源,本着“实践即实战”的实验教学理念,初步构建了一个 “全流程、全方位、实战型、立体化、开放化”广播影视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实施“实验实践一体化、实验项目集成化、实验内容个性化”三位一体改造项目,不断优化产学合作的实验教学新模式,凸显传媒特色。通过联手传媒行业和科研机构,共建了校外实验实践教学基地、特色实验教学基地、跨境跨地区联合实验教学基地三类特色实验教学基地。

学校下一步将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实验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管理机制、环境条件、产学合作、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建设,力争实现实践教学模式的科学化、实践教学内容的体系化、实践教学装备的现代化、实践教学环境的开放化、实践教学管理的网络化、实践教学资源的共享化,使浙江传媒学院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教学中心成为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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